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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艺

[阿根廷]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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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演讲集,一九六七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诗艺》是一本介绍文学、介绍品位,也介绍博尔赫斯本人的书……博尔赫斯跟历代的作家与文本展开对话,而这些题材即使是一再反复引述讨论也总还是显得津津有味。”

读者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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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博尔赫斯的演讲集,我收获了如下几个点: 1.诗是生命的呼吸,而非技术的堆砌。博尔赫斯开篇就说:“生命由诗篇组成,诗埋伏在街角,随时扑向我们”。他认为图书馆是复活亡灵的魔法洞窟,而阅读是唤醒沉睡符号的仪式。他喜欢写作:每次面对空白纸张的时候,总会觉得我必须要为自己重新发掘文学。 2.诗充满隐喻,在时间河流中打捞永恒。博尔赫斯引用了很多诗人的作品对这点进行剖析,包括《荷马史诗》,维吉尔,《贝奥武甫》,冰岛诗集,《一千零一夜》,《古兰经》以及《圣经》,拉伯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济慈,海涅,爱伦·坡,斯蒂文森,惠特曼,乔伊斯,还有他自己。 3.“我们如河水般改变且易幻灭”,读到这句,很受震撼,这点不易察觉但须保持觉察。博尔赫斯借赫拉克利特之河隐喻,指出诗的两种命运:或被时间贬值为陈旧符号,或因时间积淀焕发新生。正如“永远爱你,还多一天”以具体突破抽象,诗的本质是以有限词语囚禁无限时空。 “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每当我们读诗时,艺术就这么发生了。”让我们一起读诗,庆祝每一个当下🎊 小一大书悦读会成立于2009年,精选五色高分好书,已开展700多期线下公益读书活动,致力于让1亿人阅读五色图书拥有更五色的精神力量!世界是一本书,共享阅读之悦!小一大书悦读会,让你的阅读更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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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比评诗难,特别是写出好诗,比评好诗要难很多。但是如果要能够看懂好诗,必须对于诗的立意、布局、诗眼、起承转合、断句意连、想象、联想、比附、选字、押韵、典故等需要有深刻体会。要让人从诗人作品中得到更多,更美的精神享受,评论者自己必须功夫深。 当然、如果上面如果针对的只是西方文学现代语言诗歌,它还有必要吗?它还能靠谱吗?这是读本书的动机。 本书作者是西方诗论研究者,他曾经作为盲人诗人学者,留下了在哈佛大学早期教学讲座过程记录。它似乎可以作为中西现代诗歌对比研究,或者直接阅读参考文献。豪不奇怪,作者介绍:“古人在谈论到诗人的时候——诗人那时就有“创造者”(maker)的意思——他们可不只是把诗人当成咬文嚼字的文人骚客,也把他们当成了说故事的人”。另外,其书中关于诗语言文字类似“信雅达”或者是直译还是意译谈论时话题,显然,都像是中外诗文化相通地方。 本书对于书中诗的评论,更像是发自于不像是经典诗评论家的那种,侧重于对诗人时代及人生的感叹。它评诗的角度更像是,一种非一本正经的高谈阔论,天南海北,古今希腊。例如,也许他更加注重对于一些历史诗人及一些名言,名诗佳句作品之思想深度关注。他还分析隐藏在一些名句里错综复杂的秘密及文学巧妙构思。他分享个人立意新颖,有独到见解的评论。 例如,他引用一位名人的话来定义诗时,“时间是什么呢?如果别人没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是知道答案的。不过如果有人问我时间是什么的话,这时我就不知道了”。“而我对诗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发问:“究竟为什么全世界的诗人,还有历代以来的诗人,都只会运用某些雷同并且制式的隐喻呢?不是还有许多可能的排列组合可以运用吗”?读者同意吗?的确好像中国古诗中,的确像有许多例子。例如,话说月亮,红豆等。另外,普世性比喻模式例子有像,时光像流水,人生如梦、女人比喻成花等。其中,作者认为“隐喻重要性是产生的效果,也就是要让读者或是听众把隐喻当隐喻看的效果……”。例如,还有“个老套的隐喻,这大概也是最为悠久的隐喻,那就是把眼睛比喻成星星,或者是反过来把星星比拟成眼睛的隐喻”。可见他分析之深刻,有见解。 另外、他自己也有些名言,例如,说;“诗应该要有的样子,也就是热情与喜悦”。 显然、对比中国古典诗歌研究中的像,“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等说法,立刻想到,这也许令有些在校有关专业同学可以写一篇文章,作为中西文化比较的诗理论作业?当然,砖家老师们也许会说,NO ,因为它可能一钱不值。当然,这就算是打了一个不正经的呵呵。 不过,至少作者在书中,这对于现代诗的许多认识,不能不说非常精辟!尽管他显然没有中国古代诗人的那种像;“诗比天大”,“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情怀和态度。文化语境不同,这好像还真没法比? 简言之,作者文学知识丰富,文笔优美,幽默讽刺,有些肯定是,语不惊人势不休。尽管它不一定得所有人欣赏。他出了不少其它关于文学理论好书。本书译者也是高人,文笔流畅,精彩。所以,他以多产作家的特殊身份来读诗,品诗及论诗,还有他丰富多彩的故事,构成了本书价值。 非常欣赏他作为诗人之直言:“我觉得我读过的东西远比我写出来的东西要来得重要。我们都只阅读我们喜欢的读物”。另外,“当我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试着忠于自己的梦想,而尽量别局限在背景环境中”。我想这像是他写西洋诗独特之风格? 好像读者,作者一般都不易同样如此,特别是,还要能不看重自己写泡泡!所以,这更像是一种诗人难得之心胸,当然前提是,他说的上面内容都是真心话,不是忽悠!微信读书书友们对于本书的研究也有很多好的书评。所以,呵呵,无需多言了。它至少应该是一本非常精彩,休闲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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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诗歌粗浅的了解,完全不足以支持我读懂这本书,但愿我能吸收个百分之十,那也是在读诗这条路上不小的进步了。 P.S.博尔赫斯对于隐喻的深刻体会以及关于诗歌翻译的精彩论述真的可以让听众(读者)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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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具有宣泄情感和提供慰藉的功能,能够拓展人类的认知边界,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博尔赫斯告诉我们的重点是诗意的体验,发掘文字背后的诗意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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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者必为大诗人。观浅读过的几本诗论:《偏爱写诗的谬误,胜过不写诗的谬误》、《人间词话》、叶嘉莹先生《〈人间词话〉评论》似都如此。 内观历史,自孔子修订《诗经》以来,历朝历代不断有人写诗论诗,孺子小儿张口就能背诵几首诗,仅从这点看,我国无愧于诗人国之称。但自近代,文学史上出现了空前绝后的事件—五四运动和白话文运动,书写不再提倡骈文韵脚,自此诗歌传统的形式和音律被完全打破,印象派、现代派、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的思想迅速涌入这片空白的洼地,自由诗的形式也迅速为当时作家接受,直到今日已涌现出一大批优秀诗人、诗作。 但是汉语诗歌似乎依旧没有趋于成熟,从普罗大众角度看,现代诗的普及似乎太低了,大部分人可能只是对课本出现过的徐志摩《再别康桥》、余光中《乡愁四韵》、海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艾青《大堰河我的保姆》有些印象(高考有考的),对其他优秀的诗人诗作语不详焉(我说的也是自己)。 另一个角度看,今日之艺术似乎只能占据人类生活的一角,诗歌作为艺术的一种,更只能角中角了。艺术不单承担着审美的成分,还承担着娱乐的成分,如今被各式各样的活动形式分润了,如更多的社交、运动、美食美酒等。 因此我觉得诗歌或者当代诗人还存在着一种自证使命,即诗的价值、诗的未来以及衍生出的种种命题。这种使命感我相信有些诗人早有意识并且一直在做,比如写《偏爱写诗的谬误,胜过不写诗的谬误》的廖伟棠(反复引用实在是因为我读书有限)。 我想我读到第一个有此意识的诗人是元好问,有两句诗印象十分深刻:“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 因爱诗而渴求懂诗,因不懂而渴求有人作郑笺,这是我推荐看的每本好诗论的理由啦,借用博尔赫斯在书中一句话:“我觉得我们总是要试着去相信一些事情,即使这些事情后来让你很失望也无所谓。”,诗的语言斯波辛卡这样说的“我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也即是廖伟棠诗论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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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的最后一门课是语言学概论,这门课的考试的最后一题是辨析隐喻和转喻。读博尔赫斯这本书时,想到的正是这个题目。这本书是博尔赫斯在哈佛大学的六次演讲,从第一讲「诗之谜」到「隐喻」、「说故事」、「文字—音韵与翻译」、「诗与思潮」、「诗人的信条」,博尔赫斯一直在题的是「隐喻」,就像他说的: 「最后我终于知道我年轻的时候在寻寻觅觅些什么了。我在古英文里找到了粗犷的语言,不过这种语言的粗犷却带来了一定的美感,也带来了深刻的感受(即使这种感受说不上真正的深入)。我认为,能在诗歌当中有所感触也就够了。如果这种感触冲着你而来,这样的感觉也就够了。因为我喜欢阅读比喻,所以才开始研读古英文。我在卢贡内斯的书中读到,比喻是文学作品最根本的成分,我也接受了这样的言论。卢贡内斯说,所有的文字在一开始的时候都是比喻。」 在博尔赫斯看来,所有形式的诗歌都无法表达诗歌发生时的感受,这种感受只能通过暗示来向读者传递,让读者在他们自己的感受库里搜索与想象。 博尔赫斯写到: 「如果我需要落日的话,我就要找到一个能够准确描写落日的词汇,或者是要找到一个最令人惊叹的比喻。不过我现在做出了结论(而这种结论听起来可能会有点感伤),我再也不相信表现这一套说法了:我只相信暗示。毕竟,文字为何物呢?文字是共同记忆的符号。如果我用了一个字,那么你应该会对这个字代表的意思有点体验。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个字对你而言就没有意义了。我认为当作家的只能暗示,要让读者自己去想象。」 除隐喻之外,联想与音乐性也是博尔赫斯诗歌的关键词。而隐喻、联想与音乐性所指向的,是他最真的感受。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完完全全、毫无死角地向另一个人阐述自己的记忆、感受、念头等,这是人永恒的孤独。无论隐喻、联想,还是音乐性等,博尔赫斯的诗本身就是一个隐喻,向人暗示着他那混沌、无限的自我。所以,在这本书的一开始,博尔赫斯就很坦诚地说: 「我已经快要七十岁了。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都贡献给了文学,不过我能告诉你的还是只有困惑而已。」 再如他引用的圣·奥古斯丁的那句话:「时间是什么呢?如果别人没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是知道答案的。不过如果有人问我时间是什么的话,这时我就不知道了。」 他的诗歌就是这种知道与不知道之间悬着的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带着宇宙那无尽而永恒的谜团。读博尔赫斯的诗歌有点像是读道家的丹书。在道家那里,天机不可泄露,所以丹书里的金丹吖、河车吖、铅汞吖、婴儿吖等都是隐喻,都是暗示,这些隐喻用人类共同记忆之内的形象(或者符号)去重新编码那种超越人类共同记忆之外的感受。这种法天象地的手段,是道家的诗意。至于博尔赫斯,则是他信奉的隐喻、联想、音乐性。 在这本书,甚至在博尔赫斯的诗集里,一千零一夜都是一个高频形象。 博尔赫斯曾说,一千零一夜是世界上最美的书名之一,其美就美在“一千”对我们来说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同义词。说一千夜,就是无穷无尽的夜晚,很多很多的夜晚,无数个夜晚。说“一千零一夜”则是给无穷无尽再添加一次。而英语里有种奇怪的表达法,常常不说forever(永远),而说for ever and a day(永远零一天)。在“永远”后面加上一天。这一点使人想起海涅给一个女人的信中说:“我将爱你至永远及其之后。” 也许,博尔赫斯的所有诗歌都不过是某首终极之诗不同的观察角度。他的诗是一千,而那首终极之诗是一。这就构成了博尔赫斯的一千零一夜。博尔赫斯既不能全然而直接地写出那首终极之诗,我们也无法全然而直接地阅读那首终极之诗。于是,有了他的一首首诗,这些诗仿佛迷宫。「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博尔赫斯的书写只是一种弥漫着诗意的努力,而不是诗本身。 摘录: 「我记得爱默生曾经在某个地方谈过,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窟,里面住满了死人。当你展开这些书页时,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 「每当我们读诗的时候,艺术就这么发生了。」 「我读过的东西远比我写出来的东西要来得更重要。」 「我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作家的。而身为一位作家对我究竟有什么意义呢?这个身份对我而言很简单,就是要忠于我的想象。」 「我认为人不见得得都要是知识分子。不过却都要能够英勇尽忠,也要抱着男子气概来迎接宿命的挑战。」 「诗歌并没有尝试把几个有逻辑意义的符号摆在一起,然后再赋予这些词汇魔力。相反的,诗歌把文字带回了最初始的起源。」 「我不相信人们对于说故事或是听故事会觉得厌烦。在听故事的预约之余,如果我们还能体验到诗歌尊严高贵的喜悦,那么有些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我认为史诗将会再度大行其道。 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之外,还会把故事吟唱出来。」 「语言也可以是一种音乐,一种热情,因此诗启发了我。」 「我想到了一个观念——这个想法就是,虽然人的生命是由几千个时刻与日子组成的,这许多的时刻与日子也许都可以缩减为一天的时光:这就是在我们了解自我的时候,在我们面对自我的时候。」 「哲学史为何物?哲学不过是一段记录印度人、中国人、希腊人、学院学者、贝克莱主教、休谟、叔本华,以及所有种种困惑的历史而已。我只不过想与你分享这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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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这片广阔缤纷的星空, 挖个坟墓让我躺平, 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高兴, 我怀了个心愿躺平。 这就是你在坟上为我写的墓志铭; “躺在这里的人适得其终; 水手的家,就在大海上, 而猎人的家就在山丘上。” 这首诗的文字很平淡;平淡且鲜明。不过,诗人一定也是经过相当的努力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高兴。”我不认为这样的句子随便就可以想得出来,只有在极难得的机会里,灵感才会慷慨地降临。” 一种莫名的情绪升起,像是一滴心满意足的幸福泪水,含在琥珀般的眼眸中,他静静地躺在尘埃落定之处,微阖双眼,风吹起似有若无的笑意,带走他微弱的呼吸…“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开心…”这是我想象过的,最好最美的结局,答应我,活到这种程度再死好吗?这时候,或许能理解“鼓盆而歌”,那是因为“躺在这里的人适得其终; 水手的家,就在大海上, 而猎人的家就在山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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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之13《诗艺》 本书是博尔赫斯演讲集,1967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 这本小书有两篇特别有意思,一是“隐喻”,书中收集整理了很多隐喻,比如把眼睛比作星星、把女性比作鲜花、把时光流逝比作河流、把人生比作一场梦(其中提到庄周梦蝶)、把死亡比作不醒的睡眠(长眠)。有意思的是,隐喻本应该具有文化特性,各种不同文化中隐喻应该各不相同,但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中外相通的隐喻。 第二个是直译和意译。博尔赫斯以圣经的翻译为例来说明一字一句的直译,有时比意译更具美学感受。如希伯来语中没有最高级表达,英译本直译为“歌中之歌”、“王中之王”,而马丁·路德的德语译本则意译为“圣歌”、“皇帝”。

★★★★☆

读诗写诗后,再看这本书觉得是比较浅显的了,不过,一种亲切的萦绕,就像一首诗歌“叮啊咚啊”款款而来,词语们舞之蹈之欢笑之(即便是悲伤的底色),它们碰撞、复沓、回旋,唤回那些与字词爱恋记忆,这美与温馨,已足够啦!是的,诗歌是用来感受的,不过这感受不仅作用于内心,也是放大向空间扩散的,就如同阅读下面两首诗时,复活给我们的经验与想象: 1,《安魂曲》/ 史蒂文森 仰望这片广阔缤纷的星空, 挖个坟墓让我躺平, 我在世的时候活得很如意,死的时候也很高兴, 我怀了个心愿躺平。 这就是你在坟上为我写的墓志铭; “躺在这里的人适得其终; 水手的家,就在大海上, 而猎人的家就在山丘上。” 2, 《斯宾诺莎》/ 博尔赫斯 犹太人那双仿佛半透明的手 一次又一次地擦拭镜片。 这个逝去的午后是恐惧、是 冷峻,所有的午后也都是这般。 这双手以及风信子蓝的空气 在犹太社区边缘发白 对这个寂寞的人而言仿佛都不存在 他召唤出一个一目了然的迷寨, 他并不为虚名所惑——这不过反射在 另一面镜子的梦境——或是少女腼腆的爱意。 他完全不受比喻与神话的困惑,碾碎了 一块顽强的水晶:这是引领他的广大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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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认为,博尔赫斯的小说是对古典文学的现代性模仿。同时,我惊叹于他渊博的学识和广阔的视野,尽管对他的小说提不起兴致。事实证明,他的谈话要比小说有趣得多。 分享一下我喜欢的诗句: 上帝峥嵘的面容,比起汤匙还要闪亮, 综合了一个毁灭性字眼的意象, 因此我的生命(就像是那太阳与月亮) 也就模仿着一些从未发生过的事项。

书籍信息

作者[阿根廷]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译者陈重仁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6-01
ISBN9787532766383
分类文学-文学鉴赏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