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里斯托弗·麥克杜格爾
《福布斯》《華盛頓郵報》年度圖書;《紐約時報》暢銷書榜No.4,《波士頓環球報》暢銷書榜No.1。一部讓你愛上跑、懂得跑的經典傑作。 每天清晨,羚羊都知道,它必須跑得比最快的獅子快;獅子知道,它必須跑得比最慢的羚羊快。不管是獅子還是羚羊,太陽昇起時,都要開始奔跑。地球上的其他哺乳動物都在自由奔跑,難道只有人類是例外? 墨西哥的銅峽谷,隱居着史上最強的長跑族羣塔拉烏馬拉人。他們能活下來,是因爲父輩跑得比鹿快,而父輩能活下來,是因爲祖父跑得比阿帕奇人的戰馬快。他們永遠不知道追趕獵物時要跑多快多久。只有隨時調整姿勢、方向和速度,敏捷地在石塊和溝壑間蹦跳,才能跑過錯綜的山路,爬上陡峭的巖壁,回家。 塔拉烏馬拉人跑,與其說是爲了更快,不如說是爲了彼此更接近,與自然無限地接近。 原來,人天生就會跑!
將這本書列入待讀書單,是因爲本書的譯者嚴冬冬。 他是我去年讀到的人生之書《比山更高》中的主人公之一。畢業於清華生科系的他,沒有如大多數同學那樣尋一份高薪工作,而是一邊靠做自由譯者的微薄收入養活自己,一邊以自由攀登者的身份挑戰高山。 本書的書名以及微信讀書中本書簡介的第一段——「本書深入探討了人類跑步的生物學基礎和塔拉烏馬拉人的長跑智慧及其文化傳統」,輔以嚴冬冬的生物學科班背景,給我造成了一種誤解,滿以爲這又是一部類似《跑步聖經》的科普加雞湯讀物。 沒想到,一口氣讀了半本書,都沒有絲毫科普與說教的痕跡,反倒是深深陷入作者講述的故事中不可自拔。 直到此時,我纔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誤判。這實則是一部由一場奇蹟般的越野跑賽事串聯而成的跑者羣像小傳。 本書的閱讀體驗與《強風吹拂》頗有些相似。儘管一個是紀實,一個是虛構,一個發生在蒼茫的墨西哥峽谷腹地,一個發生在繁華的日本東京都,一個瀰漫着土著部落的神祕氣息,一個則散發着大學生的青春活力,但其中對每位人物故事的細膩講述,以及那種奔跑帶來的自由純粹、熱血沸騰的氣質卻是相似的。 不得不說,本書作者克里斯托弗·麥克杜格爾是講故事的一把好手,暢快淋漓的節奏、懸念迭生的敘事以及毫不造作的幽默,讓閱讀這本書好似踏入接連不斷的浪湧,可以沒有一絲滯澀地隨波而下。 更遑論,這個故事本身也足夠精彩、足夠離奇、足夠動人心魄。 「幾天來,我一直在墨西哥的馬德雷山脈尋找那神出鬼沒的卡巴洛·布蘭科這個西班牙語名字的意思是“白馬”。」故事以作者孤身一人來到荒僻的墨西哥銅峽谷尋找着一位化名“白馬”的傳奇人物開篇。 銅峽谷不但氣候惡劣、地形複雜,而且毒梟盤踞,是任何人都可能隨時喪命的艱險之地。 就在這銅峽谷中,居住着傳說中最善於奔跑的民族塔拉烏馬拉人,在峽谷中長距離地奔跑便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他們曾在美國萊德維爾越野賽上大放異彩,卻被中間人利用,自那之後他們便刻意躲避着外人,退回了祖祖輩輩居住的大峽谷深處。 據說卡巴洛是唯一一個與塔拉烏馬拉人生活在一起的白人,他與塔拉烏馬拉人一樣踐行着簡樸的奔跑生活。除此之外,卡巴洛背後全是謎團。而卡巴洛的人生經歷以及這些謎團的揭曉也成爲本書的一條暗線。 而本書的明線,則是一場聚集了全世界越野跑頂尖選手與塔拉烏馬拉強者,在危機四伏的銅峽谷內舉行的越野賽。賽事創辦人自然是卡巴洛,而本書作者麥克杜格爾則因與卡巴洛的幸運會面而成爲賽事的深度參與者。 麥克杜格爾在書的開頭便劇透道:「我遇到了一系列怪事:謀殺案,販毒游擊隊,一個頭上綁着芝士奶油杯的獨臂男人,一名爲尋求解脫而在愛達荷州森林中裸奔的金髮美女巡林員,一個梳着馬尾辮、在荒漠中奔向死亡的衝浪女孩,一名頗具天賦但早逝的年輕跑者,兩個死裏逃生的人。」 隨着故事的發展,這些古怪的人與事竟然樁樁件件合情合理地出現了。 這些強得可怕的越野跑大佬,在外人眼中多多少少都有些古怪、有些瘋癲。有的人非得光着腳跑步,有的人跑姿醜陋就像「心口剛被捅了一刀」卻在一屆奧運連奪三項冠軍,有的人像幾十年前的嬉皮士和垮掉的一代那樣不羈,有的人靦腆害羞沉默寡言,有的人舍名棄利,有的人隱姓埋名…… 但共通的是,對他們來說,跑步不是達到某種目的——更快、更瘦、更出名、更富有——而不得不採取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他們只是單純地爲了跑步而跑步,他們享受跑步,熱愛跑步,在極限的競賽中依舊微笑着跑步。 而這種純粹與自由的態度亦滲透到他們的生活之中。 卡巴洛放棄了自己的比賽,只爲見證傳奇的誕生——斯科特與阿努爾福的衝線時刻。 珍和比利在幾乎連回程車票都買不起時,卻隨手把獎金送給了跑在後面的塔拉烏馬拉選手。 斯科特總是在奪冠後的極致疲憊中,仍選擇紮營在終點線爲那些一天之後才能抵達的參賽者們加油。 喋喋不休的“光腳泰德”給予陷入喪子之痛曼努埃爾·盧納跨越語言和種族的陪伴與安慰。 我很難簡單地用“無私”或“高尚”這種宏大的字眼形容他們的精神狀態,他們身上具有一種具體而踏實的溫情,這種溫情凌駕於對勝利和金錢的追求,也凌駕於肉體的疲乏和個性的差異。 或許是因爲在長距離的奔跑中感受過孤獨與艱辛,也體會過支持與並肩,經歷過超越極限之前的忍耐與絕望,也獲得過最極致的享受與精神的獎賞,才讓這些將選擇了長跑這種生活方式的人,懂得生命裏真正重要的是什麼。 當我讀到書的末尾,幾乎可以說是一無所有的越野賽組織者卡巴洛拒絕了北面的贊助,因爲「跑步不是爲了慫恿別人買什麼產品,跑步應該是一種自由」時,我忽然理解了嚴冬冬爲什麼會選擇翻譯這本書,這是自由之魂的共振。 是啊,不要用課表、用速率、用名次框限自己,跟隨身體的節奏,跑出去吧。跑步應該是一種自由。
“陪伴我人生首次越野半馬書籍,讀完熱血沸騰,感動得想要流淚,體會到那種純粹的對跑步的熱愛、自由、勇敢和快樂!” 26個筆記 >> 被追趕的獵物和追趕獵物的猛獸,究竟哪一個更加渴望勝利?獅子即使失敗了也還有別的獵物可以去追,而羚羊則只有一次失敗的機會。 >> 他們每年都有整兩天在嚴寒中風餐露宿,爲來往的選手提供熱湯和急救服務,用羊駝馱着受傷的選手下山治療(神奇的畫面) >> 快樂和堅持原本水火不容,然而這兩種情感卻能在塔拉烏馬拉人身上並存,彷彿拼命奔跑能喚起他們更旺盛的生命力。 >> 人類耐力的下一次飛躍一定跟性格因素有關。當然不是其他教練一直強調的那些“性格因素”,比如所謂的“對成功的渴求”、“昂揚的鬥志”,或者“堅持到底的決心”。事實上,他的理念恰恰相反:不是好勝心和競爭欲,而是同情、友好和愛。 >> 長跑這項運動長盛不衰,是因爲它無可替代:它是人類能夠生存下來,分佈在地球各個角落的基礎。奔跑可以帶來食物,也可以避免自己成爲食物;可以找到心儀的伴侶,一起追尋新的生活。你必須愛上奔跑,否則就不可能活下來,更不可能有機會去愛別的東西。奔跑是我們所愛與所渴求的,是藏於血脈最深處的遺傳。我們天生就會跑。我們都是跑手,塔拉烏馬拉人一直清楚這一點。 >> 他們奔跑,是因爲愛奔跑本身 >> 一個天生的跑手,一個爲了快樂而跑的人,就像緊握靈感的藝術家, >> 馬克·吐溫曾說:“我們要努力地好好過這一生——當我們死的時候,連殯儀館的老闆都會爲我們遺憾。” >> 愛的能力和愛跑步的能力之間,肯定存在着某種聯繫。二者的作用原理完全相同:你需要釋放自己的慾望,把想要達到的目的放到一邊,珍惜所擁有的一切,充滿耐心、同情心和包容心。性與速度,不都是我們的生存之本嗎?沒有愛,我們不會出生;沒有跑,我們無法存活。 >> 或許我們所有的問題——暴力、疾病、肥胖、抑鬱和貪婪,都是從我們停止奔跑的那一刻開始的。違拗本性,只能令本能以扭曲的方式出其不意地宣泄出來。 >> “不要跟道路對抗。”卡巴洛回頭朝我喊道,“而是要順應。如果你猶豫在兩塊石頭之間該邁一步還是兩步,那就去邁三步。” >> 超長距離耐力跑最重要的祕訣:面對疲勞你不能退縮,而是要全身心地擁抱它,甚至不放它離開。等到你熟悉了它,就再也不會害怕它了。 >> 對那些墊底選手來說,斯科特以另一種方式成爲了他們的英雄:每次跑完比賽,斯科特雖然像其他選手一樣渴望着熱水澡和乾淨的牀鋪,卻會在比賽終點鋪開睡袋露宿一晚。天亮以後,他仍會待在那裏,用沙啞的嗓子給每個衝向終點線的選手加油鼓勁,讓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 >> 所謂“挑戰極限”,並不在於你做的事情有多麼危險,而在於你能擁有多少好奇心和勇氣。 >> “嘗試在路上冥想,一邊往前走,一邊看着腳下的路,不要看別的東西,讓自己逐漸陷入出神狀態。”凱魯亞克寫道,“山路是這樣的:你正飄浮在莎士比亞筆下的天堂裏,眼前似乎隨時都會有仙女和長笛男孩出現,而一轉眼你又忽然發現自己正在烈日下掙扎,周圍是塵土、蕁麻和有毒的灌木……就像人生。” >> 我去參加耐力賽爲的是變成一個更好的人。”珍告訴我,“我想,假如我能跑完一百英里,肯定就能達到不一樣的境界,甚至變成一尊佛,給世界帶來和平與微笑。結果我發現,我並沒有達到什麼境界,還是跟以前一樣墮落,但是我也沒有放棄呢。或許有一天,我真的能變成一個更好、更安靜的人。” >> 光腳跑步真的很有藝術感。”他說,“就是‘信手拈來’的概念——越簡約越強大。最理想的解決方案總是最簡單的。既然你生來就擁有跑步所需要的一切,爲什麼還要再加別的東西呢?” >> “你不是因爲變老而停止跑步。”他經常說,“你是因爲停止跑步才變老。” >> 如果早晨起牀時喫些綠色蔬菜,可以大大減輕體重。”她告訴我。大份的沙拉含有豐富的營養,脂肪含量卻很低,既可以飽餐一頓,又不會在訓練時感到飢餓。除此之外,綠色蔬菜還含有大量的水分,很適合在一夜的睡眠之後爲身體補充水分。再說,要達到“每天喫五種蔬菜”的目標,最好的辦法不就是早餐一頓解決嗎? >> 有氧訓練具有強大的抗抑鬱作用,但從沒聽說居然還能讓情緒變得如此平穩,就和——儘管我不喜歡用下面這個詞——冥想的效果一樣。如果你經過四個小時的跑步沒有找到某個問題的答案,那你就永遠別想找到了。 >> 富有彈性的腿腳、纖直的軀幹、密佈的汗腺、光潔的皮膚、能減少日曬面積的直立姿勢,難怪我們會成爲世界上最擅長長跑的物種。 >> 儘管我們的大腦只佔體重的百分之二左右,消耗的能量卻佔全身總消耗量的百分之二十,而黑猩猩只有百分之九。 >> 人類的奔跑遠不是這麼簡單:它是策略與技巧的完美融合,是幾百萬年的進化留下的寶貴財富。同其他藝術一樣,人類的耐力跑需要心靈與身體的密切配合,這是其他動物無法做到的。 >> 還有哪一項運動能讓六十四歲的老人跟十九歲的小夥子處在同一水平線上?游泳?拳擊?都不可能。人類真是一種離奇的生物,不僅非常擅長耐力跑,而且幾乎一輩子都保持着強大的跑步能力。我們天生就是爲跑步而打造的機器,並且所有的部件都不會磨損殆盡。” 正像“迪普西魔鬼”經常說的:“你不是因爲變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爲停止跑步才變老。” >> 除了跑步,人類還有些什麼優勢?只有擰成一股繩的團結和互助。人類是所有靈長類動物中最仰賴羣體生活的物種,沒有尖牙利爪,只能團結一致共同抗敵 >> 記住,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過頭了。”
人類要保持健康就必須經常做有氧運動,這是我們的進化史決定的。 生理學教授丹尼爾·利伯曼博士如是說:今天我們足部和膝關節受到的損傷,很大一部分是跑鞋導致的。穿着跑鞋跑步會讓足部肌腱逐漸變弱,造成過度內旋,導致膝蓋受傷。 三點壞消息,痛苦的事實一:最高端的跑鞋最糟糕。換句話說,鞋底的緩衝性越好,實際爲雙腳提供的保護反而越差。痛苦的事實二:舊鞋對腳更友好。痛苦的事實三:就連亞倫·韋布都說“人類天生就不適合穿着鞋跑”。 早在1976年,布蘭德博士就已經發現,患者遇到的雞眼、拇指外翻、腳趾畸形、扁平足、足弓塌陷等問題,在那些成人習慣光腳的國家裏幾乎不存在。因爲光腳走路的人隨時都要通過腳底接收大量信息:地面的狀況,腳面與地面的關係。如果穿上鞋子,雙腳就陷入了一成不變的環境之中。 跑步姿勢——重心放在前腳掌,後背挺直,頭頸保持穩定,肘部帶動雙臂大幅擺動,雙腳着地後立刻朝後發力踢向臀部。 跑步時首先不要跟道路對抗,而是要順應。記住,輕鬆、輕盈、流暢和快速。首先是要輕鬆,然後是輕盈,儘量少費力氣,別去在乎面前的山有多高,路有多遠。等你徹底適應了這一層,就要去追求流暢。至於速度,你根本用不着操心——做到前三點,速度自然會快起來。 要想和塔拉烏馬拉人一樣遠離癌症,第一步其實非常簡單:少喫東西。第二步理論上也很簡單,但實踐起來沒那麼容易:喫優質食物。
一、跑者精神 在不同的書籍和職場背景裏,這一精神可以叫不同的名字。在《天生就會跑》《當我談起跑步時我談什麼》中,叫跑者精神(或村上春樹的寫者精神);在劉慈欣的《山》裏,叫登山精神;在《昔有琉璃瓦》中,叫工匠精神。(列舉的書都是我近期讀的) 其實,我想這種精神就是想清楚了內心所求,真愛內心所求,再不爲世間繁華所誘惑,一輩子專心做很少的事;並且相比做事本身,功名利祿並不重要。 需強調,跑者精神並不是追求“更高更快更遠”的體育精神。 擁有跑者精神的人,內心是安寧的。於我而言,這種人有着迷人的魅力,我自己也想成爲這樣的人。 再進一步歸因與昇華:是對生命的熱愛。(作者觀點) “所有哲學家和遺傳學家都會告訴你,要想真正征服某種事物,必須先愛上它。” 二、人類天生就應該會跑 1 從工學結構上如此。(第28章) 2 從精神上也如此。(第15章) 人類天生就具有奔跑的慾望,需要做的只是將它釋放出來。 天生的跑者——爲純粹快樂而跑的人。 “愛的能力和愛跑步的能力之間肯定存在某種聯繫。二者的作用原理完全相同:你需要釋放自己的慾望,把想要達到的目的放到一邊,珍惜你擁有的一切,充滿耐心、同情心和包容心。” “古代的印度教徒更懂得預言術,他們認爲世界的終結不是一聲爆炸,而是一個呵欠。司掌毀滅的溼婆大神如果要消滅我們,只需要讓我們……什麼都不做。讓我們陷入懶惰之中,徹底喪失血管裏奔湧的生命力。” “你不是因爲變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爲停止跑步才變老。” 三、不對自身設限 類似於體育精神。 摘錄文中原話: “他爲什麼要這樣做?因爲沒人告訴他不能這樣做。沒人告訴他像他這個年紀應該被送進養老院,在那裏孤獨地死去。每個人的生活都由自己定義。” “你比自己想象的更堅強,你比自己想象的能做更多。” “超長距離耐力跑最重要的祕訣:面對疲勞,你不能退縮,而是要全身心地擁抱它,甚至不放它離開。等到你熟悉它,就再也不會害怕。” 四、方法論 1 無需跑前熱身 2 人類身體已經進化出最適合跑步的工學結構, 人類天生就會跑,最好是長期赤足跑步。人類不需要高級跑鞋,事實是它們會增加受傷的可能性。我現在的選擇是穿很便宜的薄底鞋。 “每週在草地上練習光腳跑步三次,是預防跑步損傷的最佳方式。” 3 腳尖先着地;背挺直(頭上頂水而不灑) 4 跑步下山很容易導致腳底和腳踝受傷,而避免受傷的竅門是假裝你在上山,雙腳着地點保持在重心正下方,步幅縮短,上身後傾,以此來控制速度。 5 奇亞籽是一種很高級的營養品,在文中堪比仙丹。我以後會多喫,並在家族中推廣。 6 “不要跟道路對抗,”卡巴洛回頭朝我喊道,“而是要順應。如果你在兩塊石頭之間猶豫該邁一步還是兩步,那就邁三步。” 7 塔拉烏馬拉人的飲食方式:一、少喫東西。二、幾乎僅以果蔬爲食物,減少紅肉和精加工碳水。對比之下還是會發現自己喫多了。 8 努力應該是一種不自覺的全身心的投入,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過頭了。 9 “跑得慢更需要勇氣。” 10 “跑步應該是一種自由。” 11 馬拉松跑步運動員的水平,從十九歲開始隨年齡增長而提高,至二十七歲發到巔峯,至六十五歲回落至十九歲的水平。我們都還年輕啊! 五、月亮與六便士的選擇 文中有智慧女神和財富女神故事的比喻。卡巴洛追求自己的跑步夢想,當最後財富女神敲門時,他拒絕了。《六祖壇經》有文“菩提般若之智,世人本自有之,只緣心迷,不能自悟”,相比大多數人,有跑者精神的人,勘破了不少。 六、開眼界 萊德維爾越野賽:賽程幾乎相當於標準馬拉松的四倍,其中一半要摸黑完成,途中要翻越兩座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山峯。 塔拉烏馬拉人:跑步世界的非人類。 七、塔拉烏馬拉人跑步文化的火種在本種族中可能延續困難,但是會由其他跑者保留。
跑步就是找到越跑越舒服的狀態,作爲跑步愛好者。 三公里11分鐘,五公里最快19,十公里45,半馬1小時50分鐘,全馬在4個半小時。 傷痛在所難免,但是書中告訴我們,人類天生適合跑步。 身體結構天生適合長距離跑步,不論是站立提高了胸肺呼吸,還是利用全身汗腺排熱。人類之所以越跑越遠,就是頭部在逐漸變大,提供了更好的穩定性。 本書的內容不是枯燥的講述,而是用故事的形式去解讀和認知奔跑的真諦,在閱讀中領悟跑步。 塔拉烏馬拉人,對於這個種羣,絕大部分人都陌生的,查資料後一切又那麼真實在孤獨曠野中生存,原始又健康,本能的對那種奔跑發自內心的熱愛更令人敬佩。 但天生的跑者不只有他們,每個人都是,無須用速度去作爲衡量的標準。 超級馬拉松完全是在比拼喫喝,伴隨一點點運動和觀賞風景。 近年來,馬拉松熱已經將馬拉松這個詞逐漸帶偏,身邊跑馬的人越來越多,跑的快了還被奉上大神等等之類的稱號,於是大家都開始拼跑量比速度,伴隨着各種運動傷痛不絕於耳。 而跑步本身就是恐懼和堅持的產物。 自己最初也是喊着,十公里天天跑,天天跑身體好。結果躺了幾個月,骨折拉傷陪伴,雖然跑步的暢快舒適也有。 也開始關注健康,從飲食、作息開始調整,不斷學習。 我慶幸並感謝自己的堅持,同時也知道,健康纔是最重要的事。 人類的思維和身體之間存在着矛盾,我們的身體結構是爲了有更好的運動表現,而思維卻總是追求更省力的捷徑。 要控制大腦鍛鍊身體,跑步是最適合的事。 “你不是因爲變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爲停止跑步才變老。”看看書中參加惡水超級馬拉松的跑者要在四五十度的高溫裏奔跑六七十個小時的時候,堅持和克服,也是因爲真的熱愛。 世界上每次都在發生不可思議的事。但都是打動自己才能打動別人。 書中對跑姿的描述:後背是否挺直?檢查一下。 膝蓋是否保持彎曲,提供向前的動力?檢查一下。 足跟是否在往後甩? 也就是保持身體重心,上身正直前傾,膝蓋不要打直,不要過多甩足跟。 最好的跑法是:小步快頻的運動方式,比力強幅大的方式更有效率。 一些技巧: 1不要和道路對抗,也就是不要和身體對抗,不知道邁步兩步還是一步的時候邁三步。 2輕鬆、輕盈、流暢和快速。首先是要輕鬆,這點你能馬上做到。然後是輕盈,儘量少費力氣,別去在乎面前的山有多高,路有多遠。等你徹底適應了這一層,就要去追求流暢。至於快速,你根本用不着操心——做到了前三點,速度自然會快起來。 意識到所謂“挑戰極限”,並不在於你做的事情有多麼危險,而在於你能擁有多少好奇心和勇氣。 順便📚提到了幾個問題,不要買球鞋,要光腳跑。 認爲我們身體適合跑步,“所有偉大的理念都是以運動開頭,然後商業化,最後淪爲一場騙局。”每次換鞋後,顯示的衝擊力都會發生變化,然而具體卻和我預想的大相徑庭——光腳時腳底受到的衝擊力最低,穿薄底鞋時也很低,換上厚底跑鞋後則很高。但是論證過於主觀沒有嚴謹的實驗,聽着有一定道理。 書中講了一個前輩分享,下山跑的技巧。 跑步下山很容易導致腳底和腳踝受傷,而避免受傷的竅門是假裝你在上山,雙腳着地點保持在重心正下方,步幅縮短,上身後傾,以此來控制速度。 簡單說就是用一般人看待走路的態度看待奔跑。縮短步幅,加快步頻,保持舒適的節奏,這樣即使跑上一整天,還是保留有在關鍵時刻加速的體力。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繼續前進
讀後感: 作爲一位馬拉松愛好者,閱讀有關跑步的書總會帶着學習的心態去讀,這本書的特殊之處是用故事的形式去解讀和認知奔跑的真諦,尤其是長距離耐力跑,而不是直接開始講苦澀的理論,這是我所喜歡的。 塔拉烏馬拉人,對於這個種羣,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是陌生的,特意去查了關於他們的資料還有書中提到的部分人物以及賽事,原來一切都顯得那麼真實,雖然相比當下快速發展的文明他們顯得落伍,但是卻無比健康,充滿智慧,那種對於奔跑發自內心的熱愛,是最令人敬佩的品質。 其實天生的跑者不只有他們,我相信每個人都是,無須用速度去作爲衡量的標準。近年來,馬拉松熱已經將馬拉松這個詞逐漸帶偏,身邊跑馬的人越來越多,跑的快了還被奉上大神等等之類的稱號,於是大家都開始拼跑量比速度,伴隨着各種運動傷痛不絕於耳。對於跑步,其實跟生活中的很多事是一樣的,堅持的過程纔會收穫奇蹟,想想自己從最初的七八分配速到堅持奔跑一年八個月後的全程三個半小時,也受過傷,但最終這個過程帶給我的是生活上和心態上的轉變,當我開始關注健康,關注飲食,作息規律,熱愛生活,對於所有此類信息開始變的敏感的時候,我知道我在進步和積累。我慶幸並感謝自己的堅持,在奔跑的路上,認識了很多不可思議的人,聽到太多不可思議的故事,我喜歡跑友這個羣體,原來簡單的跑步竟是如此專業的一項運動,無所謂年紀和職業,大家一起分享經驗共同提升的過程是充滿樂趣的,甚至一度可以交到一輩子的知心好友。但是漸漸的我發現不自覺的已經忘記奔跑的初心開始走偏,從最初的狂熱迷戀到如今的習慣熱愛,我想還是需要聽從身體的聲音,畢竟奔跑是值得一輩子堅持的事情,無傷、健康纔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關注身體本身,不斷去求索未知的感覺,那些潛在的力量縱然哭花歲月的印記,仍會讓你情不自禁的去追逐。 真正具有跑步精神的人一定會源於一份對生命的熱忱,即便每一秒進步都無比艱難,依然執拗於這種享受。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勇氣是智慧和一定程度教養的必然結果。傳奇人物斯科特·尤雷克因爲家庭原因,從小各種被人欺負,經歷失望還有母親病痛的絕望,所謂逆境方可重生,他最終在絕境中堅持併成就了自己,告訴人們要學會擁抱疲勞不去退縮,跑步並不是爲了贏,耀眼不張揚,這樣的性情和感悟實屬難得。當我看到參加惡水超級馬拉松的跑者要在四五十度的高溫裏奔跑六七十個小時的時候,除了震撼和敬佩不知道該如何去表達,太多厲害的人物經歷讓人匪夷所思,這個世界上不可思議的事情太多,但是每天都有人在一如既往的堅持並且做到了,這些人有着非凡的勇氣和意志力,我更加堅定了堅持並全力以赴的能量之強大,他們本就是普通人,只是那份來自靈魂深處的迫切渴望,於是無比的努力和認真後打動了自己,更是打動了所有人。 每人一生都有自己最閃耀和最熬受的時期,每一場比賽都有冠軍,每一次角逐都有勝者,英雄也是一時的成就,畢竟最終都會掩埋在時間的年輪裏,但是年輪上會刻下他們的名字和足跡,這就已足夠。 懂得的人勿須解釋,質疑的眼光索然無味。希望喜歡奔跑的每一位同伴,都能用心去感受這個能讓人成長和收穫的過程,將身體的酣暢最終轉爲心靈的適意,於人生路途的風裏雨裏披荊斬棘,最終滿載歸來。 奔跑,是爲了讓我們彼此更接近。 善行無轍跡,善言無瑕謫。
不經意間走進一片跑者的桃花源 真正的“上古天真論” 意外結識一個民族, 那裏有塔拉烏馬拉人的赤足回聲 對人類學第一次有了深刻的感知 跑步從來不是關於腳🦶的學問 而是心的地理學 奔跑不是運動,是祈禱🙏 是心跳與遠古節拍的重合 卡巴洛長眠在墨西哥的峽谷裏 有些靈魂必須用用停止呼吸的方式,才能繼續在風中奔跑,朝聖者終於抵達了地圖🗺之外的聖殿,我好悲傷。 我羨慕珍和比利 世事無常人生不是夢 地老天荒有你才從容 純粹的人,永遠在路上。 而道路,會認出它的赤子。
看完這本書有一段時間了,今天突然想寫寫我自己的跑步經歷。先推薦一下:如果你是一名跑者,並且已經跑了一段時間,那我建議你看看這本書。它可能會讓你回想起當初爲什麼開始跑步,以及以後又該爲什麼繼續跑下去。別問我怎麼知道的——我就是那個跑着跑着差點把自己跑丟的人。 我開始跑步的時間是2023年5月初。起因很簡單:朋友的邀約或者說“鼓動”更合適,我腦子一熱就報了名。馬拉松這東西,我向往了好多年,但一直沒個契機——畢竟報名需要衝動,而衝動往往來自朋友的嘴。就這樣,在沒有任何準備和運動基礎的情況下,我把自己扔進了一個21.0975公里的承諾里。 既然報了名,總得練練吧。不跑不知道,一跑嚇一跳。200米,原來可以有這麼遠! 多年以來的第一次跑步,也是第一次被自己的廢柴程度震驚到靈魂出竅。我像一臺生鏽的蒸汽機,呼哧呼哧喘着粗氣,喉嚨發緊,嘴裏泛起一股鐵鏽味,太陽穴突突直跳,眼前差點冒金星。兩條腿軟得跟煮過頭的麪條似的,咦,大地居然是海綿做的,是軟的,每一步都懷疑自己會不會直接跪下去。配速?不存在的,畢竟想快也快不起來呀。那一刻我徹底懵了:月底就要跑半馬,可我現在一口氣連200米都跑不下來?完了,報名費白交了,對馬拉松的熱情瞬間從沸點跌到冰點,還順帶結了一層霜。 一個人跑步,最難的不是跑,而是邁出家門。跑兩步就想看看手錶——怎麼才500米?再跑兩步,腿像灌了鉛,腦子裏全是“要不走兩步吧”的溫柔勸降。幸好我找到了救命稻草:村上春樹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一邊跑一邊聽,村上說他也經常在跑步時胡思亂想,我瞬間覺得自己的偷懶有了理論依據。尤其聽到書裏那句:“痛楚難以避免,而磨難可以選擇。”我當時差點在路邊笑出聲——原來大佬也覺得跑步痛啊!那我還怕什麼,痛就痛吧,反正磨難是我自己選的。 就這樣邊聽邊跑、跑跑走走,到了月底,奇蹟並沒有發生。沒有突然覺醒的跑步天賦,也沒有懸樑刺股的刻苦訓練,從第一次到比賽前,我總共跑了8次,最遠距離8公里。然後,我就這樣去跑半馬了。 因爲比賽在另一個城市,提前訂好了酒店和車票,再加上和朋友一起,我連逃避的機會都沒有。糊里糊塗、晃晃悠悠就到了賽場。賽前最大的“準備”和心理安慰,是查了關門時間:3小時。呵,3小時,走也走完了。這是我對這場半馬做出的最嚴肅的“努力”。 發令槍響的那一刻,人羣像開閘的洪水,國歌聲還在耳邊迴盪,周圍的人都在往前湧。我也跟着跑起來,居然沒覺得累。路邊的加油聲、陌生人的擊掌、補給站的水杯、志願者遞來的海綿……一切都新鮮得像第一次約會。 雖然後半程身體開始抗議,大腿痠脹,腳底發燙,表情麻木,但心情好極了。 衝過終點後,我就像被馬拉松附了體,嘴巴根本停不下來。從終點拱門一路喋喋不休到酒店,從當晚的慶功宴一直說到第二天回程的高鐵上,我甚至拉着朋友反覆覆盤每一個細節。這還沒完,回去上班後的好幾天裏,我逮着機會就跟同事安利馬拉松有多“香”,什麼“你不跑一次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多能扛”“三小時關門,走都走完了”“壓根沒有技術含量,邁開腿就行,你跑你也行”……一套套的說辭,活像個拉人頭的傳銷頭子,最後成功拉同事一起“入夥”參賽。恨不得讓全世界都加入馬拉松這項偉大的運動。好吧,我確實“入坑”了。甚至爲了冬天能跑步,辦了人生中第一張健身卡。 接下來的日子,我開始不斷報名各種比賽,從半程馬拉松到全程馬拉松,甚至還有越野賽。我關注跑步知識,研究裝備、配速、心率、步頻、VO2max,計算每公里用時,制定訓練計劃,琢磨如何PB。每次跑完先看手錶,跑得好就得意,跑不好就氣餒。獎牌一個接一個,城市去了一個又一個,我活成了一個標準的數據控跑者。 直到2025年上半年,跑完最後一場越野賽後,我突然對比賽失去了熱情。站在終點,手裏拿着完賽獎牌,心裏卻空落落的。我問自己:我到底在追啥?配速?心率?獎牌?城市?好像都不太想追了。但具體爲什麼,還是沒想清楚。 比賽不參加了,可每週幾次的跑步從沒停過。跑步這幾年,身體的變化是實實在在的,流汗的感覺、放空的感覺、腳掌拍打地面的節奏,像一種不需要理由的快樂。我開始不再看配速,不再盯心率,不再計較距離,出門邁開腳步就好。 直到翻開《天生就會跑》,那些想不通的問題,居然找到了答案。書裏寫塔拉烏馬拉人,穿着簡陋的涼鞋,跑起來像在玩耍,臉上帶着笑,彷彿跑步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他們不爲獎牌,不爲紀錄,只是單純地享受奔跑,享受雙腳踩在大地上的踏實感。我讀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真有這樣一羣因爲跑步聚在一起的“瘋子”,他們可以如此享受奔跑的樂趣! “快樂和堅持原本水火不容,卻能在塔拉烏馬拉人身上並存,彷彿拼命奔跑能喚起他們更旺盛的生命力。記住,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努力,那就是用力過頭了。” 我盯着這幾行字,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忽然像被人敲了一下後腦勺。原來我這兩年,一直在“努力”跑步,我追求配速、心率、完賽時間,把每一次出門都變成一場和自己較勁的考試,跑得好了鬆口氣,跑得差了就自責。這不就是用力過頭嗎?塔拉烏馬拉人拼命奔跑,卻像在過節,而我呢?不知不覺卻陷入了與自己的較量之中。 我跑了兩年,卻把跑步變成了一張張數據報表,把雙腳變成了配速的奴隸。直到看到書中這句話特別戳我:“你不是因爲變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爲停止跑步才變老。”我盯着這句話愣了好一會兒,我突然找到了跑步的意義,我決定了,我要一直跑下去。 原來跑步不是配速和獎牌的追逐,而是享受奔跑本身,是雙腳踩在大地上的踏實感,是對生命最原始的熱愛。它讓我明白,跑步的意義不在於跑多快、跑多遠,而在於如何成爲一個更健康、更快樂、更強大的人。 現在,我的目標不再是PB,而是能一直跑下去。跑得輕鬆一點,輕盈一點,流暢一點。像個野人一樣,天生就會跑。
我喜歡跑步, 喜歡風吹拂頭髮的感覺。 喜歡跑步時的放鬆, 喜歡身體一搖一晃的節奏。 // 我喜歡跑步, 昂起頭, 一副從容奔向遠方。 肌肉、呼吸和思想融爲一體, 彷彿眼看着心率和膽固醇直線下降, 心頭的壓力和憤怒悄然化解…… 抑鬱與貪婪徹底消失在奔跑的步伐中。 // 我喜歡跑步, 耳畔發着有節奏的噓噓聲。 異常柔和, 彷彿每跑出一步,都是在用腳底撫摸大地, 別無所求,享受奔跑。 // 我喜歡跑步, 衝破疲勞和絕望的極限, 找到夢想擁有的自在與力量, 突破障礙不斷去求索, 把自然的微笑掛在臉上。 // 我喜歡跑步, 從一舉一動中散發出來, 是我對生命的熱愛, 是藏於血脈最深處的遺傳—— 我們天生就會跑。 // 雙腳是根基, 讓它們覺醒! 讓它們變強! 觸摸大地…… 自然的科技呼籲自然的動作…… 賦予雙腳力量。 ——輕鬆、輕盈、流暢和快速的奔跑 彷彿可以領引着太陽。
十幾年前剛開始跑步的時候,就讀過這本書。這次是剛讀完《比山更高》,系統推薦的,再來重溫一遍。這其中的關聯,譯者嚴冬冬也是《比山更高》那本書中的攀登者之一,很純粹的,很有個性的崇尚自由的人,最終三十幾歲的年紀,長眠在他最愛的雪山上。 說到這本書,脈絡很發散,一會講這個故事,又岔開去講那個人,對跑步這件事的描述有記錄也有神話,有時候甚至有點唯心。不過對於跑者來說,會有很大的精神上的鼓勵。 下個月我也要去參加越野跑了,加油! 以上是前幾天寫的,2026年9月23日。今天終於真的讀到了最後。本書從尋找卡巴洛開始,到卡巴洛達成心願結束,圍繞一場特別的越野賽展開,期間講述一個又一個跑者經歷,每個人都有一段精彩的故事。 高級跑鞋跑鞋毫無必要,都是商家營銷的噱頭,甚至可以光腳。複雜飲食毫無必要,玉米和豆子就很好。——這是我學到的知識,哈哈!